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会便[2015]5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会[2015]8号,附件),为组织好我省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财政部举办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规则、评分及奖项设置可在“财政部(会计司)(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中下载查看。
  二、各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公园本企业或所管辖地区人员参赛。
  三、各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同坐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会计信息化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掀起会计信息化学习热潮,提高企业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四、加强配套,做好服务。要认真耐心做好竞赛活动的咨询解释工作,竞赛借宿后,要认真落实好“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5学分;参加竞赛切成绩合格(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12学分”的政策。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郭钊
  联系方式:020-83170215
  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