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财政局文件
安财会[2015]3号
安丘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企业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政所、市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财会〔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厅要求和我市实际,对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参赛,掀起会计信息化学习热潮,提高企业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奖项设置
  (一)省厅组织奖30名,潍坊市级组织奖10名,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工作出色,竞赛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发“优秀组织奖”。
  (二)全国个人奖50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300名(详见附件);省厅设个人奖100名,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评奖按答题成绩排名确定,因成绩并列导致获奖人数可能超过预设获奖人数时,将抽奖确定,获奖名单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sdcz.gov.cn)和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公布,获奖者由省财政厅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未获奖但竞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12学分。
  四、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注册答题时间自20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