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局为改善普通发票中存在的办理时间长、税企双方风险等问题,现已推出了普通发票管理的新制度。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自2014年6月1日起,为纳税人领用普通发票提供“套餐式”服务。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发票领用“套餐”,当纳税人认为发票数量或版别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以选择变更“套餐”、增量或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赋予了纳税人较大的自主选择权;普通发票领用遵循“同意办理为一般,不予办理为例外”的原则,税务人员根据辅助提示信息系统实施审核,不予办理时要书面写明原因,明确规范了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普通发票领用和代开可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部分代开发票事项实行全市通办,并增加普通发票网上代开方式,纳税人也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就能够办理代开发票的申请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