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局,五个强化提升“非正常户”管理质量。
  非正常户管理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基础环节。随着金三系统上线,数据大集中时代来临,非正常户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为堵塞征管漏洞,减少执法风险,我局“五个强化”提升非正常户管理工作质量。
  一、强化登记管理,做好源头管控。首先,在纳税人新办登记时,要求纳税人提供齐全的户籍资料,并审核纳税人所填登记内容,发现少填、漏填的,必须要求纳税人填写真实、正确、完整,所报附报资料要齐全,为日常户籍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其次,积极与国税局协调沟通,统一税务登记管理标准,提高共管户税务登记信息质量。
  二、强化跟踪管理,实行动态监控。强化纳税人信息管理,建立纳税人信息跟踪制度,发现纳税人登记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对纳税户征管数据进行更新维护,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责令办理变更登记,对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严格按《征管法》进行处罚。
  三、强化预测管理,实施重点防控。加强对连续零申报户、未申报户、延时申报户的重点检查防范,采取实地检查、约谈等方式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完善和变更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同时向纳税人宣传正常法规,明确权利和义务,防止纳税人经营困难后直接关门走人,不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等程序而形成非正常户。
  四、强化认定管理,严格认定程序。进一步明确非正常户认定程序,对未按时申报纳税人首先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进行实地核查,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履行纳税义务的才能转为非正常户,并在次月进行公告。核查拟“转非”纳税人的发票结存、欠税等情况并登记备案。定期定额管理的纳税人视同其领购发票全部使用,按规定验旧处理。
  五、强化监督考核,明确责任追究。对辖区内的非正常户采取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法,严格控制非正常户的增减变化。严禁税管员迫于考核压力将纳税人随意“转非”,对于未按规定进行非正常户认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对认定人员实行责任过错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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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江津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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