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局,完善四项制度打破效能“瓶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了打破内部管理效能“瓶颈”、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我局根据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立完善了四项内部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内部管理机制,畅通纵向、横向沟通,有效提高了全局工作效能。
  一是落实首问责任,杜绝工作推诿。建立了《机关首问责任实施办法》,规定*9个接听、接待纳税人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有关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属于自身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必须牵头办理、限时回复,不属于其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协调其他部门办理。对工作推诿、拖沓造成纳税人投诉的,由分管局领导牵头问责。
  二是完善工作规则,规范行政运行。修订了《江津区地税局工作规则》,结合市局有关要求和各项纪律规定,对工作决策、议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约束,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集体审议,对基层请示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对经费支出、工作执行等进行了严格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内部管理事项的原则、程序、时限,使管理权力运行在制度和监督的阳光下。
  三是建立机关例会,密切内部协调。制定了《机关周例会制度》,规定机关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例会,由各科室轮流组织相关业务学习,并对本科室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进行“通气”,涉及工作交叉的由一个科室牵头统筹实施;涉及安排冲突的,由分管领导协调推进。有效避免了工作安排不合理给基层造成的重复劳动,提升了机关运行效率。
  四是统筹会议安排,改进会议管理。制定了《会议管理制度》,对全局各类会议实行计划管理,规定各项会议必须提前一周报送会议计划,由办公室进行统筹,会议间隔时间较短的合并召开,未列入计划并按流程审批的原则上不允许召开会议;会议通知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各科室不再自行通知召开会议;将每周二确定为全局“无会日”,原则上不召开会议、不组织全局性活动,确保基层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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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3年底,江津区有高等教育学校9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普通中学50所、小学179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717人,普通中学教师5176人,小学教师3916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1人。
  文章来源:江津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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