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以存量房评估为主要功能的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一年来,有效防范了存量房交易行为中的“阴阳合同”,达到了堵漏增收的目的,也使我省存量房税收管理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有力地促进了“信息管税”工作进程。
  一是有效防范了“阴阳合同”,聚财功能显著提高。据统计,自2012年10月以来,全省共受理存量房交易申报7.9万余套,纳税人申报税额4.36亿元,评估调增税额5.54亿元,实征税款9.9亿元,税款增加额为申报税额的127%。契税收入的规模由2012年的9.23亿猛增至2013年的14.21亿元,净增4.98亿元。
  二是争议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为确保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各市州制定了《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争议处理办法》,明确了争议处理范围、争议处理途径等,确保了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客观、公平、公正。同时,梳理优化了申报征收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和权限,划分前、后台工作内容,极大地提高前台工作效率,确保了一般案例价格争议解决效率得到提高、重大特殊案例的价格争议处理监督加强。完善的流程制度,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极大地减少了纳税争议。运行一年来,虽然申报价格偏低的高达6.56万套,占到了交易总套数的83.04%,但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的只有400套,仅占交易总套数的0.5%,且申报价格偏低的套数占交易总套数的比例逐月下降。
  三是降低了存量房交易成本,纳税人满意度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既为纳税人省去了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的“工序”,又节省了评估费用,降低了纳税人的交易成本。按国家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测算,自我省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以来,为纳税人节省评估费用约5766万元,套均约730元。
  四是建立了我省存量房基础信息库,实现了税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按照房地产估价的一般原理、基本方法和技术规范,依据规定程序,在综合考虑房地产建成年代、地理位置等价值影响因素项目指标基础上,测算确定待评存量房基期基准价,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存量房(住宅类)基础信息库和基准价体系,既实现了存量房税源信息的动态管理,也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了数据支撑。
  五是规范房地产交易征管秩序,强化了税收调控功能。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系统的适时推行,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公平公正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制和价格争议处理机制,极大地维护了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交易征管秩序的规范,进一步强化了税收的调控作用,推动了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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