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省地税局印发《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方案》,经过及时调查研究,确定税源基础较好、信息化程度较高、部门协作基础相对较好的兰州市地税局承担试点工作任务,将兰州地区(包含兰州市、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兰州新区地税局)所有应税土地都纳入工作范围。
  为确保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地税局针对以地控税试点工作牵涉面广、任务庞杂的特点,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分别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其中省地税局与国土资源厅共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省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兰州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局局长、地税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兰州市以地控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县级分别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国土、财政、规建、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了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共同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
  兰州市地税局还采购了6台IBM X3850 X5服务器,用于存储和运行全市宗地地籍数据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并编写了兰州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制定了以地控税试点工作主要流程:获取地籍信息→实施数据处理→开展普查工作→开发电子软件。经核查,从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取24133宗宗地信息,经对信息数据的处理确认有效数据为22071宗,宗地面积合计138933656.17平方米(合208402.57亩)。截至目前,已在兰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理信息税源管理系统中录入22915宗宗地信息,经普查确认宗地面积181517252.40平方米,(其中:应税面积61829765.27平方米,免税面积119687487.13平方米),确认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1892.91万元。兰州市原有土地使用税纳税人5156户,通过以地控税工作新增纳税人346户;试点期间清理漏征漏管户351户,涉及土地使用税纳税人313户,清理查补土地使用税1689.82万元,其他税款0.69万元。
  文章来源: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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