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姐是刚从外地到广州参加工作,以前在外地就很注意搜集发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近日,她在天河区某饭店吃饭消费后,向店家索取发票,店家除了询问梁小姐付款方名称外,还问需不需要填写付款方手机号码。梁小姐表示不解,也担心提供了手机号码会被用于非法用途,于是*9时间拨通了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此事。
  咨询员告诉李小姐,如果店家是使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开票时填上付款方手机号码,系统就会马上将该店为消费者开出的发票的信息(如收款方名称、发票开具时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等内容),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到付款方手机号码上,消费者便能立刻凭该短信内容来对照发票上的信息,从而识别发票真伪。同时还能自动参加“南粤金税”发票抽奖活动!
  广州地税介绍,在开具网络发票时,同时向开票人提供手机号码登记录入发票系统,这样既可以查询发票参加抽奖,又可以时刻监控发票的状态。如收款方在付款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红冲或作废发票,开票系统将自动发短信到登记的手机号码,提醒发票已红冲或作废。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在发票开具同时收到有关该发票开具信息的短信,轻而易举便能识别发票的真伪,又参与“南粤金税”发票抽奖活动,同时实时监控发票状态,更能有效地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广州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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