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下发以后,在前期出台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此次新的优惠政策享受免税的对象范围扩大到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了让小微企业纳税人更好的了解和掌握小微企业营业税收优惠政策,近日,海南省地税局孙世文副局长带领营业税处副处长及业务骨干走进海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话务间,就小微企业相关营业税热点难点问题与纳税人进行了在线交流,打通税收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保证小微企业及时了解和真正享受税收优惠,促使政策服务“进得去门、入得了户”。
  在线交流活动历时一个多小时,现场共接听13个电话。孙世文副局长就纳税人咨询的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企业转租农用土地(未改变土地用途)是否征收营业税、企业建设集资房销售给员工是否征收营业税、房地产企业收到客户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征收营业税、协助办理高尔夫会员入会手续取得的手续费是否要征收营业税等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专业、准确的现场答复,帮助小微企业答疑解惑。
  为确保小微企业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海南省地税局还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官方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滚动屏幕、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发布优惠政策信息,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新规;二是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投诉专席,接受纳税人投诉,并在接到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落实解决;三是完善信息支撑手段,及时调整税费征管信息系统,确保小微企业纳税人自2014年11月份进行纳税申报时,自动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即纳税人只要当月开票累计不超过3万元的即免征营业税。
  文章来源:海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