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在全省开展“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部署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紧抓贯彻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成由7个省局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采取五项举措,重点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风文风会风以及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等9个问题,对各级地税机关和税务人员重点检查工作纪律、履行职责以及廉洁从税等3个方面19个问题,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自查自纠。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在10月20日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年度税收工作任务实际,对照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不干事、不担事”庸政懒政怠政等消极腐败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究其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和方向。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向省局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材料,内容包括自查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二是重点检查。由7个省局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从10月21日至12月20日,对照重点检查的问题和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检查,并选择部分纳税人进行必要的抽查,了解各单位税收执法情况。
  三是明察暗访。省局督导组和省局明察暗访组采取查阅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台账、个人谈话等方式了解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通过模拟办税、随同办税、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调取视频资料等方式了解基层地税机关及其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等纳税服务情况。
  四是受理投诉举报。在海南日报、证券导报、南国都市报、省局门户网站以及地税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通过12366热线等方式反映的地税工作人员“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快速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五是跟踪落实。各督导组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向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每月下基层时跟踪所督导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在12月25日前对督促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督促检查工作报告报省局。
  文章来源:海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