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30日,喀什地区地税局已入库土地增值税1.05亿元,比去年同期7606万元增收2874万元,增幅37.78%。
  今年以来,该局积极启动“由企业自行清算检查和引入中介机构委托清算”的创新模式,制定清算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土地增值税自查和清算工作。认真把握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业用房,严格执行自治区地税局2个公告中规定的新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政策和核定征收率规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期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抽查工作,结合上级下发的土地增值税新规,逐一进行核查落实,做好税款的补征工作。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纳税人的认识和遵从度,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文章来源:喀什地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