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绩效管理工作以来,克拉玛依市地税局按照国家税总局和自治区地税局的部署和安排,从三个方面加强绩效沟通,筑牢绩效管理基础。并通过机制的内在作用来约束、激励和规范全局干部的行为、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明确绩效考评,“考”的是干部的作风和效率。在绩效考评的“考”字上下功夫,既注重对干部的学习、作风、纪律等共性考核,又注重每个岗位工作效能的考核,力求解决以往考核考评体制上重领导印象、轻群众满意度,重任务完成、轻质量提高,重年终考评、轻平时考评的“三重三轻”现象。
  二是明确绩效考评,“评”的是干部的责任和担当。克拉玛依市地税局在绩效考评工作中,注重把本地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体现的是干部的责任和担当意识。把绩效考评*9责任人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头上, “评”的是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敢担当”的领导魄力。“评”的是领导干部是否具备“能担当”的过硬本领。
  三是明确税务机关绩效,“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公众评议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方式之一,是税务机关绩效考评的关键环节,体现的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税收管理理念。税务机关绩效高不高、好不好,最终还是由纳税人说了算,纳税人是税务机关绩效的主要评价主体,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绩效更有发言权。明确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纳税人有序参与评议,做到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真正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公众各级税务机关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情况的满意程度,从而增加税收管理行为的透明度,改善税务机关的公共形象,营造良好的征纳环境和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克拉玛依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