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执照(Banking license)由银行监管监督机构签发,允许家银行在同意接受监管监督机构监督的情况下从事银行业务。

 

银行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帐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

 

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账户分类

 

银行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办理。

 

临时存款帐户有效期限由当地人民银行参照临时营业执照的有效时间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外来临时机构时间核定。

 

借款转存帐户有效期限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核定。专用存款帐户有效期限由当地人民银行根据规定用途资金需要核定。

 

办理条件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1、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3、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4、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社会团体;

 

6、外地常设机构、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

 

7、法律服务所;

 

8、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