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会〔2014〕18号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9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你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请按规定时间、格式将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附件1)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或单位工作人员能看到的、显著的位置(如饭堂入口、办公楼门口、电梯入口等),认真收集、整理、核实公示意见,并于2014年3月7日前将公示情况表(附件2)报省财政厅[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省高评委办),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附件1、2见下页)
1.公示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3.2013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9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1日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9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联 系 人:张文蔚,联系电话:020-83170540
郑志斌,联系电话:020-831703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2:
姓名 |
| 单位 |
| ||
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专业 资格 | ||||
公示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收到投诉 |
| ||||
公 |
| ||||
单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后寄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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