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9026.74亿元,连续19年居于全国首位,同比增长5.9%,增收504.23亿元,全年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2852.98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退税款216.27亿元。
  2013年,在广东全省地级以上市中收入总量超200亿元的有10个市,其中广州、深圳收入总量均超过2500亿元,分别为2582.25亿元和2515.5亿元。东莞排位前移,与佛山收入总量双双超过600亿元,分别达684.12亿元和612.45亿元。惠州收入总量超过500亿元,达522.63亿元。
  税收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增速相对较快。一方面,2013年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国税系统收入平均增速。另一方面,地方级收入增速快于中央级。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影响下,地方级收入增速相对较高。地方级收入完成1686.11亿元,同比增长24.0%,快于中央级收入21.5个百分点。其中省级收入完成328.33亿元,增长33.3%。
  从税种结构看,直接税收入比重提高,国内增值税的主体税种地位更加凸显。全省国税系统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1648.72亿元,增长8.0%,占税收收入总额的18.3%,比去年全年提高0.4个百分点。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国内增值税的主体税种地位更加凸显,共完成收入3664.9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40.6%,比去年全年提高3.2个百分点。
  从级次结构看,地方级收入比重较大幅提高。国税系统组织的地方级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8.7%,比去年全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从区域结构看,粤东西北地区收入比重提高。因海关代征税收收入所占比重低,影响小,粤东西北地区收入增速相对较高。粤东西北国税收入分别增长了6.1%,比全省增速高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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