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广东国税局——关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设 变更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解读,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名单由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企业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对不在税务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文件中明确的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分设)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二级分支机构,其以下分支机构名单应经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后发文明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2013年度发生了新设、变更分支机构事项,经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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