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1日,广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忠明在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潘启平、佛山市局副局长廖伟华陪同下,深入高明区国税局更合税务分局调研,了解“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后的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更合分局详细汇报了实施“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转型为评估分局以来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与会同志结合更合分局实施“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后的实际,围绕将全职能的基层征收分局转型为纳税评估分局后的职责、纳税评估机制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
  陈忠明总经济师还就改革后“纳税人的反应”和“税务干部的感受”一一询问了基层税务干部。陈忠明认为高明区局和更合分局对征管改革试点的认识到位、工作思路清晰、改革方向明确。陈忠明指出,高明区地域广、跨度大,实施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大,他本人也一直关注着高明的改革,因为高明区局“分局职能部门化”的外分离改革模式,对全省国税系统推行“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与探索意义。对于进一步优化“分局职能部门化”模式,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分局的作用,陈忠明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高明区国税局的改革试点从酝酿到实施已近一年时间,无论是高明区局还是更合分局都要好好总结,认真梳理这一年工作中的得失,尤其是要总结当前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高明区局作为“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的先行者,要进一步提炼、升华工作经验、工作建议,为全省国税系统其他地区今后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二是要不断提升评估质效。要有迎难而上的决心,克服客观存在的困难,不断总结及创新出适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在评估的面和质上下功夫,持续优化纳税评估手段和方法,让“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真正得到体现。三是要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提高评估选案的精确度,完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为提升纳税评估质效奠定基础。四是要注重外部关系。一方面要继续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适应改革后的新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为征管改革乃至整体国税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