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管理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整合“三层架构”。一是成立由省局一把手任组长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二是组建省局税收风险监控团队,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税收情报管理、风险识别监控、等级排序、任务推送等工作。三是在市(州)局成立税收风险监控中心,在县(市、区)局征管部门普遍设立税收风险管理岗,指定专人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二)业务归口“两项统筹”。一是统一分析监控。由各级风控部门统筹负责税收风险工作计划的制定,统一采集和获取内外部涉税信息,建立预警和分析指标体系,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识别。二是统筹风险工作任务。各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确定风险管理工作任务,提交给风控部门,风控部门统一抽取数据并进行深度分析,经业务部门确认后,由风控部门统筹推送风险应对任务,避免了上级重复下达风险应对任务的问题。
(三)人才保障“一体联动”。省局组建了松散型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团队,跟踪研究风险管理方面的课题,不定期参与全省重大税收风险监控分析工作,目前全省专职从事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人员达到164人。
二、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风险防控手段
(一)建立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试行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提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 、县三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职责、业务要求和工作衔接。
(二)强化数据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对内部各应用系统数据挖掘分析。充分发挥征管数据省局集中的优势,对综合征管软件2.0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为基层日常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加强对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工作。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协调,经省政府批准,分别与28个政府部门联合下发了涉税信息采集工作制度文件,实现了第三方信息一次采集,高度共享。三是加强公共信息采集和分析利用。设专人加强对媒体公开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利用,定期对互联网信息、媒体报道、行业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充分利用取得的各类行业监管、财产转让、重大投资项目等信息,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三)建设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为满足省、市、县三级税收风险管理和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需要,开发建设了税收风险管理系统。运用数据仓库技术,建立标准化的税收业务主题数据库和风险特征库,实现税收风险管理、日常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纳税遵从管理、税源管理绩效评价和各层级、各部门的决策、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促进税收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痕迹化、扁平化管理。
(四)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建立了税收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包括日常管理预警指标、行业风险分析指标、纳税遵从评价指标、宏观决策分析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五大类,共计382个指标,基本实现了全方位覆盖、多角度分析、无缝隙监控。
三、强化工作落实,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截至今年7月末,全省各级风控部门共下达各类风险应对任务4769户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7621万元,调增所得额5896万元,调减留抵2005万元,移送稽查局11户。
(一)做好日常税收风险分析。有针对性地选取了部分日常管理风险指标进行分析,省局先后下发三批风险企业名单,经评估核查出有问题企业140户,共补缴税款及滞纳金318万元。
(二)做精行业税收风险分析。组织各市(州)局开展行业分析模型建设工作,按照各自的行业特点,每个市(州)局建设1-2个精品分析模型。省局将医药制造行业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对风险等级较高的119户企业下达了风险应对任务,经各地评估核查出有问题企业36户,共补缴税款及滞纳金521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711万元,移交稽查部门处理5户。
(三)做细重点事项监控分析。结合税源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事项开展风险分析监控。针对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超标准列支、年收入500万元以上近三年没有实现所得税的纳税人、农产品收购数量较大的企业以及发票管理、税收政策落实等税收管理环节,开展疑点分析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