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75.5万余人,离退休人员16.9万余人,另有临时人员10.6万余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式在职人员1076人(不含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近39.7万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1万余人,大学本科近20.7万余人,大学专科14.6万余人,中专和高中及以下3.3万余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为91.7%。省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35.7万余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近1.1万人,大学本科19.5万余人,大学专科11.6万余人,中专和高中及以下近3.5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为89.3%。
 
  二、教育培训
  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5限度地激发税务系统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推动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积极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党校班学习与常规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搭建共同学习、团队学习的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别化培训,帮助各级干部补好自身素质“短板”。按照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对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深化和提升培训。认真抓好初任培训,坚持“凡进必考”原则。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局系统新进公务员全部通过中组部、人社部统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录。
  大力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积极与OECD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举办税收协定、转让定价、纳税服务、大企业管理等专题培训。根据“十二五”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组织建立税务稽查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大企业税收监管人才和税收经济分析人才库等,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培养税收工作一线骨干队伍。坚持急用先建原则,以总局和省局骨干队伍为基础,选拔业务骨干进行递进式培训,大力开展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不同岗位骨干的培养工作。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分级储备外语、法律、稽查、统计、审计、监察和计算机等各类业务骨干上万名。
 
  三、精神文明建设
  税务系统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认真抓好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积极推进税收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税务系统志愿服务体系,增强税务干部社会服务意识。加强税务文化建设,[*{c}*]税收事业发展共同愿景,在税务部门形成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文化氛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表彰宣传了邓波、刘国江、蔡京堂、刘丰收、蒋海泉等一批先进典型。在2009年中央文明委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税务系统有183个单位和35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别占受表彰的单位的13.63%、15.02%。
 
  四、廉政建设
  税务系统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内控机制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构建“大预防”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坚持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权力制约和落实责任为核心,以源头防控腐败风险为目标,率先在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推行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制度,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聆听自己心的声音:
 
  一切确定的皆否定。 ——斯宾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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