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遵从。具体包括:①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②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③遵从度高。通过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纳税遵从度。④成本降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尽量少的征纳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税收收入。⑤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使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改善。

    经过各级税务机关的不断实践和探索,我国逐步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是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并体现在税收管理各个环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集中征收”,是指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以及在方便纳税人前提下办税地域的相对集中。“重点稽查”,强调对纳税人的遵从风险有重点地实施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尤其是要加强税源管理。

    围绕税收征管目标,落实税收征管模式要求,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借鉴风险管理理念,规范征管程序,健全运行机制,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强化征收、管理和稽查的协调配合。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抓好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强化关联申报管理,加大转让定价调整力度,推动预约定价和双边磋商,规范非居民税收管理,减少国际税源流失。推进以票控税,加强发票管理。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探索网络发票管理。深入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税种管理。严格增值税申报纳税管理。制定行业管理指南,强化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以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为重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货物运输业等行业的营业税管理。强化汽油柴油、卷烟等产品的消费税管理。加强资源税和房地产税收管理。强化个体工商户和集市贸易税收管理,规范相关行业税收管理秩序。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积极探索实施信息管理,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综合利用。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步伐,征管数据基本实现省局、总局两级集中。通过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税收征管工作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国纳税申报率由2005年的96%提高到2010年的99.44%,国家税务局系统纳税申报率达到99.52%;2010年底,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以及27个省级地方税务局实现征管数据的省级集中,纳入征管信息系统管理的纳税户数为5071.78万户(含国、地税重复管理数),税务部门征收的87%的税款通过该系统处理,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国各地税务机关评估纳税人274.66万户,评估入库税款932亿元;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检查纳税人23.52万户,查补收入1160.45亿元,有效打击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

  聆听自己心的声音:
 
  我不能给自己或是别人提供那种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的快乐。这种快乐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也不能围绕它来安排自己的生活。 ——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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