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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人员以核实房产收入、成本费用为突破口,发现一家房地产企业存在2012年营业费用超常增长问题,最终揭开该企业乱列成本的秘密。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该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税款共计2000余万元。
 
  2013年8月,上海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对上海A房地产公司实施税收专项检查。A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物业管理等。根据房地产行业特点,该局成立了由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组成的信息化检查小组,检查人员通过互联网查询,获悉了该公司有关经营活动情况。
 
  经对相关数据和指标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2012年营业费用明显偏高,初步判定该企业涉嫌乱列成本、调节利润的问题。
 
  检查人员迅速锁定了该公司的办公电脑,利用技术手段完成财务数据采集和初步筛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他们根据房地产行业特性,研究设计了有针对性的稽查模型。同时,利用根据工作实践编写的疑点分析工具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根据信息化分析结果,检查人员逐一排查疑点,发现该公司“营业费用”科目出现超常增长。并且,该公司的成本核算异常,其中2012年3月有一笔开发成本—销售费用记载“上缴区财政超规划建设罚没款”1.05亿元,该公司在计算项目单位成本时未予以剔除,造成可结转成本和实际结转成本存在差距。
 
  检查人员在询问该公司这笔费用来龙去脉时,财务人员闪烁其词。检查人员决定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区规划土地局调查,并实地察看了楼盘建设现状。原来,2008年12月~2011年11月,该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项目中的两栋楼加层。经检查人员实地察看后发现,被加层的两栋楼是商铺,其加层的性质也是商铺。2012年3月,区规划土地局针对上述情况,依据相关法规对A公司进行1.05亿元的处罚。
 
  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2012年12月在营业费用账中“预提销售代理费”260多万元、“预提××公司账款”3000多万元,这两笔费用,该公司既无支付款项,也不能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只告知检查人员该公司全权委托上海市某销售代理公司代理房屋销售,上述两笔预提费用就是应付销售公司的销售代理费以及市场推广费。
 
  检查人员按程序对该销售公司展开延伸调查,查实A房地产公司截至2012年末,对已售房源部分的销售费用已结算完毕、款项也全部到位,销售公司发票按规定及时开具给A房地产公司。检查人员又以购房者的身份前往楼盘售楼处,却被销售人员告知,该楼盘是政府保障性住房,所有房源全部在政府保障房销售平台上挂出,并不对普通购房者开放。该销售代理公司只负责办理符合购买保障房条件的动拆迁用户的入住手续,不进行房地产代理的买卖行为。
 
  面对证据,A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和财务经理最终承认,存在为了调节利润而乱列成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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