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发布关于《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的公告,高顿网校友情整理: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程序,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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