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20140929,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45号)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第13行“预征率%”项。其中,第13a行“预征率%”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
  (二)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明细附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版)相关校验关系。对于上年度报表满足小型微利优惠条件,当年转变征收方式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优惠政策。
  (三)新增所得税申报附表《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适用于居民、非居民所得税企业填写。
  (四)修改《海税探勘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表内部分校验公式。
  (五)在申报客户端软件中,新增《自查结果统计表》填报和回收附件功能。
 
  二、目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已对我市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完成补丁开发。
  此次升级涉及已经在国税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具体升级内容详见《神州浩天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V1.04.0000升级说明》。
 
  三、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电子申报平台V1.04.0000升级包)和相关说明文档下发路径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htkj.com.cn)。
  纳税人如果选择离线补丁方式升级客户端软件,可以通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拷贝的方式获取离线升级补丁。
 
  四、本次升级涉及的下述纳税人升级完成后,在申报前必须进行申报软件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涉及的纳税人有:
  (一)完全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
  (二)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
  (三)对于上年度报表满足小型微利优惠条件,当年转变征收方式,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优惠政策的纳税人。
 
  五、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才能填报申报数据,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进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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