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为你提供*7最详细最专业的国税资讯及问题,这是本期内容:山西长治市国税局推行“阳光稽查”机制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监督、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服务质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税企关系和谐,结合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今年,长治市国税局将在全市国税系统稽查部门推行对外公开法律法规接受监督、对内依照法律办事接受控制的“阳光稽查”工作机制。
 
  一是主动公开执法内容。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稽查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到法律法规、选案程序、检查项目、审理过程和执行结果公开透明。
 
  二是科学制定检查预案。
  选案部门在税务检查前开展调研,定量、定性分析稽查对象,判定风险等级,确定检查对象。
 
  三是严格检查过程控制。
  查前,把相关信息公示在纳税人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并鼓励纳税人进行自查;查中,进行案情分析,引用“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分析和确定风险点;查后,及时进行检查项目反馈。
 
  四是积极转变审理方式。
  在审理过程中,检查人员参与汇报、被查企业参与陈述,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社会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监督审理,全程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使案件事实认定更清楚、证据更充分、定性更准确、法律适用更恰当、审理结果更公正。
 
  五是实施人性化执行方式。
  执行部门严格按照审理意见开展执行工作。对接近到期的执行案件主动提前提醒纳税人。案件执行完毕后,主动深入纳税人征求对税务稽查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帮助纳税人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稽查建议,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六是加强廉政监督反馈。为加强执法监督,在开展税务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还会派发《廉政监督卡》,请被查纳税人评价税务检查工作,监督稽查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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