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广东国税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规范清理我省涉税文书报表,省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处起草了《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并连续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0号),要求各级认真开展涉税文书报表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公告》出台过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了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并要求成员单位对本级本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书报表开展清理。*9批征管科技部门共清理出省级制定的涉税文书报表15个,于本次一并公告失效。其中“省级制定”指的是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政策依据
  《公告》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
 
  四、主要内容
  *9批征管科技部门共清理出省级制定的涉税文书报表15个,具体包括:《特殊纳税人登记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延期纳税通知书》、《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核定征收取消申请审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企业衔头发票印制通知书》、《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领购可抵扣收购发票申请审批表》、《领购可抵扣收购发票通知书》、《票种核定通知书》、《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纳税人)发票挂失核准通知书》。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