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广西自治区国税局严禁多头进户执法 前7月进户执法与去年同比减少25%
  广西自治区国税局贯彻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政策规定和要求,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进户”问题,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户执法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分三批取消了27项进户执法事项。1-7月,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进户执法与去年同比减少25%,节约了纳税人大量时间和人力,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活力。
  自治区国税局进户执法新规要求,从今年起,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以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以前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就发票增量申请、发票作废、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上门好几次,对不同的事项税务局都会派人来检查,今年这一情况有了很大改观,今年截至8月份才来了1次,大部分事项通过网上填报以及文书交换等方式就解决了。”广西建工集团*9安装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陈斌说,多头检查、重复进户不仅耗费了企业大量精力,还对企业形象造成了影响。
  从今年开始,各级国税机关在每年年初就下发了本级年度进户执法计划,对进户执法做好统筹安排。各级国税局协调小组做好执法资源整合和运行协调,对同一纳税人或同一事项尽可能安排联合进户,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对进户执法事项不进行统筹管理,放任各部门自行安排进户执法,违反规定擅自进户执法和擅自增加进户执法次数的行为,相关部门要限期纠正并通报批评;对违规执法干扰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进户执法绝不等于放松监管,而是在税源管理和稽查部门之间建立税收违法等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尽可能合并进户执法任务,尽量做到各部门共同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与此同时,用好税收征管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及时运用第三方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比对,尽量减少进户执法次数,做到放而有度、管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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