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资格初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第一阶段:2月22日10:00至2月26日17: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2月26日17: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对所有职位A类考生及警察职位B类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此阶段,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通知。补传资料应按照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2月29日前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3月1日17:00前。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招录机关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初审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通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录机关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3月2日前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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