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一年考一次,时间为每年上半年4月份,且参加上半年联考,但新疆一般在下半年还会有一次兵团公务员招录。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主要为行测和申论,特殊岗位会有专业能力相关科目的考试。
1.公共科目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2.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者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加分
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者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考试要求
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者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