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备考经济师的时候都会复习到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物权与所有权相关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在近年来的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中经常会被考到,2021年会不会考?保险起见,建议备考的考生能够复习下。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
鉴于昨天已经说过不少物权相关概念的理解,今天琉璃学姐在相关知识点部分给到大家的是所有权相关知识点,希望各位可以结合着学习一下!现在就赶紧来做题吧!
10、根据物权的分类,抵押权属于()。【多选】
A.他物权
B.主物权
C.担保物权
D.意定物权
E.有期限物权
11、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单选】
A.丁的一幅古代字画被焚毁
B.甲的汽车在器死后被其子继承
C.乙的珍珠项链遗失
D.丙将房屋变卖
12、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至少需要占份额()。【单选】
A.1/2
B.1/3
C.3/4
D.2/3
【答案及解析】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
第一题答案选ACDE
[解析]: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他物权、意定物权、有期限物权。
第二题答案选A
[解析]: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失。
第三题答案选D
[解析]:《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知识点】所有权
1.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2.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独占性;全面性;单一性;存续性;弹力性。
3.所有权的取得
中级经济师知识点所有权
1.孳息: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分为:
(1)天然孳息: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法定孳息: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存款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法定孳息按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交易习惯取得。
2、先占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的要件:标的须为无主物、标的须为动产;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1)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让以办理登记为物权变动的标志,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作为基本标志。
(2)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例如,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等。(3)货币和不记名证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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