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济师考试有什么新规定吗?对当前考试有哪些影响?在2021年上半年时,人社部就发布了有关于经济师考试的新规定,计划于4月1日开始实施。
2021年经济师新规
这次新规的变化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因而自然会对经济师考试产生不小的影响。鉴于还有不少同学对这些新规定不太了解,或刚开始了解经济师考试,高顿小编这就来好好带大家分析一下有关的新规定。

2021年经济师考试新规定及其影响

1、由属地化原则明确为在工作或居住地报名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中级经济师新规定
【旧规】人办发〔2000〕71号第十条:
考试报名按省区市(经批准的部分副省级城市)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可以在工作单位(含临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考。
对个别因报考人数较少本省区市不组织的考试,或属于滚动考试中异地调动的考生,应允许考生到就近省区市报名参考,有关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负责为考生办理转接手续。
这样一来,大家所能够报考的考区就非常的明确的,这其实是一个比较有利于管控当前疫情的考试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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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旧规】人办发〔2000〕71号:
报名需要填写《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报名表》及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这一方式能够大大简化报名流程,也是对考生比较有利的一种改变。

中级经济师新规定

3、新增三条关于考试大纲的规定

其中会导致比较大变化的一项规定是“考试大纲一般应在考试实施6个月前公布”。与以往的到7月份左右才公布考试大纲相比,这一改变能够使得大家在提前进行备考时更加目标明确。

4、考试与考后监管相关问题

主要是针对监考人员的要求、考卷及答案保密工作的要求等。
中级经济师新规定
这一变化主要是为了保证正式考试的顺利进行,并且能够更好地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受限于文章篇幅,小编在此难以一一详细说明,如果大家想要更明确地看到通知的全文,可以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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