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_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1.27)马上就要过年了,可大家在备考中级经济师这件事情上是否已经获得了一个阶段的成效,能够安心过年了呢?如果还没有,现在补起来还为时未晚。下面,赶快先跟着高顿小编来看看今天的知识点吧!
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

【知识点梳理】我国政府预算的职权划分

1、立法机关(审批)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等。

2、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决定)

(1)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本级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决定本级政府预备费动用;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和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方面的不恰当的决定和命令。

3、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提出)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决算草案。县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备费动用方案。

【巩固练习】

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有()。
A.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算
B.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C.编制本级政府预算草案
D.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备费动用
E.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答案]:BE
[解析]: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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