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点,了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的概念和禁止销售的理财产品等内容。
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_商业银行经营3

  第四章: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第二节——商业银行经营

  11.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包括
  支付结算、代理收费、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买卖基金和债券、托管、咨询顾问、上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
  12.理财业务的概念
  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资产管理活动是核心。
  13.理财业务遵守原则
       客户利益至上、公平公正公开、风险隔离的栅栏、统一经营、专业化、产品独立、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市场化原则和公平交易、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宏观调控和审慎监管。
  14.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按是否保本分,非保本型和保本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证收益型):按是否估慎分,非估值和估值型(净值型和预期收益型);
  按是否开放分,封闭式和开方式;按受益人不同产品权益分,分级产品和非分级产品。
  15.禁止销售的理财产品
  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含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
  16.商业银行注意事项
  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搭配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变相高息揽储。
  不得通过销售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进行监管套利、进行捆绑销售;不得通过理财产品利益输送;不得挪用客户认购、申购、赎回资金;不得代客签署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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