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是高级经济师所设10个专业中的热门专业之一,每年报考的人数都比较多,距离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还有67天,不知道大家复习得怎么样了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第二章  企业制度与组织结构”中的第一个重要知识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内涵”吧!

  知识点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内涵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信任托管关系
  ①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一旦董事会受托来经营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②股东将公司交由董事会托管,就不再去干预公司的管理事务,也不能因商业经营原因解聘董事,但可以以玩忽职守、未尽到受托责任而起诉董事,或者不再选举他们连任。
  (2)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①董事会选择和任命适合本公司的经理。
  ②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意定代理人,拥有管理权和代理权。
  ③作为意定代理人,经理的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制衡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作用的具体表现:
  (1)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公司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选;
  (2)董事会作为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拥有支配公司法人财产和任命、指挥经理人员的权力;
  (3)经理受聘于董事会,以公司意定代理人身份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理有权决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干涉;
  (4)监事会依法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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