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第四章知识点,考生需要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等内容,2023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

  考点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

  1.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注意】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
  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
  人。
  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注意】
  (1)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2)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
  务和收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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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增值税

  考点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

  4.销售无形资产
  (1)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2)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注意】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
  税,税率为6%。
  5.销售不动产
  (1)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2)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6.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7.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8.兼营行为
  兼营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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