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有意向参评的高级经济师考生赶紧看过来:5-6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6-7月为各用人单位、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各系列职改办按审核推荐程序逐级审核、呈报阶段;申报材料需在7月31日前交到市职改办审核,各系列另有规定要求的除外;9-11月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按自治区职改办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在12月底前完成;副高级评审费380元/每人次
玉林2023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时间、申报范围、申报途径全览!
  一、玉林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除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人员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玉林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途径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二)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职称。民营企业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需统一申报途径,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注册地参加职称评审。在玉林市注册的民营企业如选择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评审的,需出具明确统一申报途径的函,由玉林市职改办审核推荐后,报送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
  (三)中直、区直驻玉单位或外省单位驻玉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确需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或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由中直和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按照我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评审。
  (四)本地区本部门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委托评审结果,由委托机构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范围进行公示,由委托机构按规定权限进行确认。
  (五)除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转正定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等基本条件和程序,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执行。
  三、玉林2023年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1.5-6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
  2.6-7月为各用人单位、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各系列职改办按审核推荐程序逐级审核、呈报阶段。
  3.申报材料需在7月31日前交到市职改办审核,各系列另有规定要求的除外。
  4.9-11月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按自治区职改办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5.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在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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