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经济师只能通过评审获得,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是由各个地区自行组织的,因此申报条件并不统一,考生可以参考下方山东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三、能力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1)具有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经济政策。
(2)熟练运用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高标准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估经济项目或活动方案,提升经济运行水平。
(3)工作业绩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高效合规地开展工作,并通过专业督导,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够针对具体经济问题,开展经济工作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创新经济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为本行业(地区、部门)的经营管理政策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2.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9)至(12)条,仅适用于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1)作为前5位完成人,参与的上市公司、规模以上企业等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2)作为第一完成人,制定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经省以上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教材。
(5)作为前5位完成人,参与省级以上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6)作为前5位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7)作为前5位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8)因工作业绩显著,获省级以上表彰。
(9)作为前5位完成人,参与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10)作为前5位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11)作为前5位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奖励。
(12)因工作业绩显著,获市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