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离2024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还有一段时间,但考生完全可以提前做准备,下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的考点,快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考点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二、分类分级管理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级管理

  (1)在管理体制上明确了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是各级财政部门。

  (2)职责权限的划分规定:①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是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②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是财政部。

  (3)在管理要求上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

  (4)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管理

  (1)从严审批管理收费基金,合理控制收费基金规模。

  (2)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流失。

  (3)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4)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5)规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分成管理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成的,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认分成比例。

  (1)中央与地方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

  (2)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非税收人,分成比例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省级财政部门规定。

  (3)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

  四、收缴管理

  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主管机关。

  政府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委托征收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拨付。

  五、票据管理

  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

  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凭证是非税收入通用凭证。

  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是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主要包括罚没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国有资产(资源)收入票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已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存根,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要核销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要登记造册,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经财政部票据中心审查核准后,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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