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首先需要先通过高级经济师考试,其次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等等。
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条件
(一)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先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取得规定学位、学历者,取得规定学位、学历前后的经济师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1-8项条件中2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或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1-9项条件中1项以上):
1.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单位)。
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在承担单位的经济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用,或有3项以上得到所在省属企业总部认可和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完成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论证、综合或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县级以上地区、行业或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报告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7.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须出具作者写作内容及字数的证明。
8.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
9.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专利成果等,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予以推广,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破格条件
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10年以上,从事经济工作满25年,并具备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3项以上,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