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经济师评审要求包括基本条件、能力、业绩要求等,具体看下文。
四川省高级经济师评审要求
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有重大经济问题者,以及在经济活动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能力及业绩要求
1.系统掌握经济工作的理论、方法、技能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2.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的工作能力。
上述有关四川高级经济师申报以及评审条件的信息仅作部分展示,完整的信息需要考生自行查看官网。如有异议,以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