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本年度昆明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工作采取网络申报和无纸化评审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9月2日9:00—9月13日17:00
昆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昆明市机电工程、轻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与昆明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在昆央企、中央在昆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本市符合条件并在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者(指跟单位或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经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协会推荐,可参加职称评审。
  3.省属在昆单位或其他州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附件1),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
  4.在昆明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如需昆明市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推荐报告(附件2)。
  5.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在昆央企、中央在昆单位),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流程,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二)申报评审专业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四个,分别是: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昆明市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昆明市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如下:
  1.机电工程包括机械、电气、自动化与控制专业;
  2.轻纺工程包括制糖工程、制茶工程、酿酒工程、橡胶加工工程、食品加工及制造、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皮革化学工程、微生物发酵、日用化工工程、塑料加工工程、烟草工程及制品、印刷复制工程、轻工业(产品)设计工程、纺织工程、染整工程、纤维工程、非织造工程、服装工程、包装工程、家具制造、日用玻璃陶瓷专业;
  3.电子信息工程包括无线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设备及系统、光电信息工程、电子材料及元器件、医学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光伏科学与工程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4.经济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专业;
  5.工艺美术包括雕塑工艺(含砚刻)、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专业。
  (三)申报条件
  1.按照《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9号)、《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3号)、《关于云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使用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142号)、《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20号)等有关规定,符合相应专业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2.参加本市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自由职业者),除符合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3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3.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4.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采取网络申报和无纸化评审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182.245.127.25/#(以下简称“市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版)》(附件5)。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后,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及除业绩材料外的证件类、证明类(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聘书、学历证明、履职年限证明、职称申报承诺书、公示文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未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推荐评审。
  申报机电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特殊人才需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待评审会召开前另行通知。
  (二)网络申报及现场审核时间
  (三)地点
  地点: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68室)
  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0871-63135910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均须按《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准备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复印件上应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同时上传的扫描件按材料内容命名,以JPG/PNG格式上传至对应的材料位置,以便审核和评审时查看。
  四、有关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二)规范推荐审核程序
  用人单位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或评委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三)强化核查追责机制
  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
  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要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处理信息平台职称信息错报、漏报、敷衍审核、不认真把关等行为。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相关激励政策措施的落实
  1.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附件12),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2.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国家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附件13),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单独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评审相关事项未尽事宜请参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版)》。
  (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rss.yn.gov.cn/)下载和查询验证电子证书,同时需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具体清退时间、地点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另行发文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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