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包含学历条件、工作经验条件、业绩成果条件以及学术成果条件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及申报材料请看下文!
一、评审条件
1.学历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位应与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或工学等相关专业相符。具体来说,可能包括:
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通过考试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工作经验条件
申报者应在经济领域从事决策、管理、咨询等工作,并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具体的工作年限要求可能会因学历而异。此外,申报者还应在河南省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工作,并担任主管或副主管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定年限(如2年)。
3.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者应在经济工作中取得显著的业绩成果,如参与过大型项目的决策、管理或咨询工作,或在经济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这些成果应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4.学术成果条件
申报者应在经济领域的学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如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参与过研究项目等。这些学术成果应能够体现申报者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
5.其他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了解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形势。
申报者应能够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并发现和解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所需材料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
学历证书和成绩单:提供相关学历的证书和成绩单,以证明申报者的学历背景。
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务、工作内容等。
继续教育证明: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如培训证书、结业证书等。
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参与项目的合同、报告、获奖证书等,以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这些材料应能够充分展示申报者在经济工作中的业绩成果和学术水平。
推荐信:通常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同行专家推荐信,以证明申报者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职业道德承诺书:申报者需要签署职业道德承诺书,承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此外,根据河南省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