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公告
  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成立,系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港航、房建项目的代建管理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的社会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爱企爱岗,认可并愿意践行省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和海航公司的企业文化。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三)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
  (四)诚信守法,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踏实。
  (五)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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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社会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报名,报名应提交:最新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由公司综合部受理。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39748999@qq.com。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8759735155。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月3日
  (二)资格审核
  公司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与选拔测试。
  (三)选拔测试
  测试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计算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两项成绩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需求岗位职责、相关专业知识及必备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约15分钟。应聘人员在结束笔试后按照场次安排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察及体检
  根据选拔测试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组织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人选)。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觉得无一人满足岗位招聘的要求,本岗位本次招聘可空缺。
  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考察,查阅个人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组织考察、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将在省港口集团网站、港航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应聘者或其他人员认为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如涉及违规违纪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六)试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选,由综合部发出录用通知,明确告知办理报到手续有效期。
  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试用期间发生违纪违规、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即终止劳动关系。
  若确认录用的人员无法到岗,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相应岗位应试者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范围至第三名)。
  (七)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
  三、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照省港口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闽港集团人〔2021〕82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回避制度。
  (二)报名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涉及隐瞒不符合招聘纪律要求信息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的,应在应聘阶段如实告知。
  (四)福建省港口集团系统内员工应聘的(提交附件2),应事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附件:1.公开社会招聘的岗位及条件要求
  2.公开社会招聘报名表
  附件1:
  公开社会招聘的岗位及条件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fjghjs.com/contents/view?aid=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