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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实际,现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为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有序、管理到位、程序规范。同时,为保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健康开展,学校在复试录取期间派出工作组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独立开展工作。
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层面,各二级学院成立由本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同时,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各二级学院成立的上述小组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执行。
上述各小组成员和所有工作人员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均实行回避制度。
二、强化疫情防控
复试期间,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专门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专班,制定《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等文件,将疫情防控举措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穿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综合治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报济南市防疫办审核后实施。
三、工作原则
1.安全性原则
根据艺术类学科专业特点,坚持安全第一、精准防控、错时错峰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演练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公平性原则
学校加强复试的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强化复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3.科学性原则
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和艺术类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优化复试工作流程,确保专业考核科学有效。
四、复试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复试分数线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成绩要求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制定了复试基本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外国语成绩均不低于38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90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照2021年全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不低于249分,政治、外国语成绩均不低于30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45分。
(二)复试比例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66人(全日制学术学位12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31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1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49人(学术学位16人,专业学位33人)。现有复试统考招生计划417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10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27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1人。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计划分配
根据各二级学院不同类型上线生源及导师情况,我校2021年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分配如下:
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一览表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计划 |
合计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全日制 |
9 |
76 |
135101 |
音乐 |
全日制 |
60 |
135101 |
音乐 |
非全日制 |
7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全日制 |
21 |
86 |
135107 |
美术 |
全日制 |
54 |
135107 |
美术 |
非全日制 |
11 |
戏剧学院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全日制 |
5 |
34 |
135102 |
戏剧 |
全日制 |
29 |
现代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全日制 |
4 |
42 |
135101 |
音乐 |
全日制 |
35 |
135101 |
音乐 |
非全日制 |
3 |
设计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全日制 |
10 |
41 |
135108 |
艺术设计 |
全日制 |
27 |
135108 |
艺术设计 |
非全日制 |
4 |
艺术管理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全日制 |
19 |
22 |
135108 |
艺术设计 |
全日制 |
2 |
135108 |
艺术设计 |
非全日制 |
1 |
舞蹈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全日制 |
10 |
24 |
135106 |
舞蹈 |
全日制 |
14 |
戏曲学院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全日制 |
5 |
6 |
135103 |
戏曲 |
全日制 |
1 |
传媒学院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全日制 |
22 |
47 |
135105 |
广播电视 |
全日制 |
25 |
职业教育学院 |
135107 |
美术 |
全日制 |
2 |
3 |
135107 |
美术 |
非全日制 |
1 |
电影学院 |
135102 |
戏剧 |
全日制 |
15 |
15 |
135105 |
广播电视 |
全日制 |
书法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全日制 |
1 |
15 |
135107 |
美术 |
全日制 |
10 |
135107 |
美术 |
非全日制 |
4 |
艺术研究院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全日制 |
1 |
4 |
135102 |
戏剧 |
全日制 |
3 |
注: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各二级学院。
(四)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均须接受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
取消复试资格。
1.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各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6)学历学籍校验材料: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附件2);
(9)学校各二级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诚信审核
对经核查确有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对往年有作弊、违纪不良记录的考生,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力度。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加分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将加分计入初试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能力测试(听力和口语)、专业考试和体检。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部门、导师与考生采取面谈、函调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函调的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参考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专业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现场技能展示等方式。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并妥存备查;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
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以备检查。
3.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30分)和口语(70分),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组织。
4.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成绩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提交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未提交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日程安排
定于4月9日-13日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考试单位 |
校 区 |
4 月 9 日(外国语) |
各二级学院 |
文东、长清 |
4 月 10 日 |
现代音乐学院 |
文东校区 |
4 月 11 日-12 日 |
音乐学院 |
4 月 10 日-11 日 |
美术学院 |
长清校区 |
传媒学院 |
艺术研究院 |
4 月 12 日 |
设计学院 |
艺术管理学院 |
戏曲学院 |
职业教育学院 |
4 月 13 日 |
戏剧学院 |
舞蹈学院 |
电影学院 |
书法学院 |
五、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外国语成绩均不低于38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90分;
2.符合我校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英语一可调入英语二,英语二不可调入英语一。
特别提醒:参加我校复试的全日制专业考生可通过调剂系统申请
调剂到我校生源不足的非全日制相同专业,若全日制专业方向未被录取,其复试成绩可直接作为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复试成绩参与总成绩排名录取。但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附件2)。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
调剂考生只可填报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附件3),且不得跨专业(一级学科)调剂。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2.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23日17:00之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
3.对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调剂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日程安排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六、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考核,严把生源质量关。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17%+外国语成绩×3%)×50%]
注: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17%+外国语成绩×3%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考生总成绩排名方式,可按专业综合排名,也可按研究方向分别排名,但只可采取一种排名方式。排名方式须在复试考试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
拟录取时,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再相同,则按初试专业成绩排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不区分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一)加强宣传咨询服务。结合疫情防控形式,制定招生宣传方案,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宣传解读政策,向考生推送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有关信息。自3月20日起安排专人负责在线答疑咨询等工作。及时公布信访咨询渠道,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和申诉处理工作,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将复试录取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传达到所有复试参与人员,并开展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强化制度建设,严明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跟进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巡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
(四)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实行复议制度。畅通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按照申诉、调查、复核、回复的程序,规范实施学校复议制度,充分保障考生权益。研究生处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议,并及时回复考生。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举报电话:0531-86522332;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1-86522235,邮箱:syyz10458 163.com。
本实施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上级相关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文原文来自:山东艺术学院院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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