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过后紧接着就要开始准备复试,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2019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已经发布。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2019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的详细内容,对于报考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宁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根据民族社会学、人类学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均实行量化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回族研究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二)由于民族社会学和人类学专业具有高度相似性,两个专业共同组成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主要由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更改。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我院根据《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和《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确定和制订了回族研究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并进行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了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组织召开了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了保密工作教育。要求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五)复试全过程必须现场录音、录像。
三、复试人选和复试资格审查
按《宁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统一要求执行。
四、复试工作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由研究院按《宁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办法》执行,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我院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方式为口试(口试试题主要由导师组事先命制、密封装袋,面试现场交工作人员按学科进行分类,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外国语学院1名教师和我院1名教师共同组织安排,制订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现场测试时须及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成绩报送。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加权后组成。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及时将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最后报送研究生院的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执行),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研招办,成绩表中导师组明确是否录取意见,并说明原因。
(六)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一)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二)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规范性要求
(一)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务工作规定》安排组织复试工作。
(二)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规范性要求
(1)准备备考室;
(2)提前命题、提前取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3)复试小组成员应是硕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五人,另外应安排至少一名记录员;
(4)复试小组成员应按照《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5)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同时经由研究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确认并签字。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9)复试结束后,研究院院须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后须打印成绩单核对,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0)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二至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七、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由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共三人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校纪委(监审处)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协助研究生院、宁夏教育考试院对复试工作开展巡视。由校领导组成巡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研究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审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我院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校监审处、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和配合我院的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学校纪检委。
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
2019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