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大的法学硕士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等12个招考方向,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的考试科目主要为616法学基础以及81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同时其810为专业具体考察科目。那么23计划报考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的法硕考研人又该怎么备考其专业科目呢?其810考试大纲情况又如何?快来和高顿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
熟悉和掌握宪法的内涵、表现形式、精神实质;理解和掌握宪法基本原则蕴含的原理以及这些原理外化的制度在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形式;掌握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审查中的有关原理和方法,了解我国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监督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能够有针对性地展开分析等。
2、宪法制度
熟悉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来源、归属、分配方面的制度,对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内涵、表现形式能够准确理解;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等能够进行全面分析,深刻理解其构成要素、运行原理和现实运行状况等。
3、基本权利
熟悉和掌握基本权利的特征、类型和发展演变过程,能准确区分人权、基本权利、公民权利、宪法权利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理解各项基本权利的内涵、构成要素,掌握基本权利保障的有关原理与宪法规定;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内容,掌握其规范含义及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对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背景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就其面临的问题和如何发展展开分析;认识基本权利保障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等。
(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行政法基础理论:熟悉和掌握公共行政概念、特点及其种类,行政法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探讨有所认识;熟悉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功能,能对国内外相关观点进行充分的阐释;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能全面认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能理解行政法的渊源,并能对行政法渊源中表现出来的特殊现象进行分析;熟悉和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种类、特点、构成要素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能对行政法律关系各方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公务人员和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进行准确的分析,特别要掌握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内容等。
2、行政组织法:熟悉和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相似概念的区别;能对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性质、种类和地位进行辨析,掌握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异同;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律制度,对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职权职责以及相关的问责制度有全面的了解等。
3、行政行为法:熟悉和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理解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合法要件和生效要件,掌握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生效和失效的各种情形、以及行政行为瑕疵的种类及其对行政行为效力的影响;理解与掌握行政立法、行政规划、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主要行政行为的概念、特点、原则、功能、程序和基本制度,对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调解等新型行为的概念、特点以及发生与发展能作出针对性的分析。
4、行政程序法:熟悉和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点、价值与功能,以及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熟悉和掌握行政程序的基础性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基本涵义与运用规则。了解行政程序法的概念、作用等。
5、行政复议法:熟悉和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特点、性质和原则,并能将其与相近的行政信访、行政诉讼进行比较分析;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审理程序和复议决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等有准确的把握并能熟练的运用。
6、行政诉讼法: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了解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证据、审理程序、法律适用、行政裁判、执行等具体制度与规则有充分的理解并能实际运用等。
7、行政赔偿制度:熟悉和掌握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及其与行政补偿、行政追偿和司法赔偿的异同;熟悉和掌握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等基本理论问题;对行政赔偿的范围、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具体制度有充分的了解,并能对典型案例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与分析。
具体考试大纲设置大家也可以关注相关报考院校发布的官方信息,一切以官方发布的资讯为准。
以上就是有关2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考试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试大纲的具体设置情况,相信对于各位考生的报考可作一定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研院校、考研专业信息,欢迎前往高顿考研频道!等你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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