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培养两类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别授予学术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学术硕士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且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素质的高层次学术性专门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截止2018年5月底,上海政法大学共有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分别是:法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分别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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