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过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招生培养的考生就会发现,清华大学的法律硕士的招生培养方向与许多学校不同主要以全日制法律硕士的教育培养为主,包括三大具体招生项目,其一即为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的培养。那么其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到底是学什么的呢?23法律硕士考研人快来和高顿小编一起看看吧~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方案
一、法律硕士(涉外律师)
是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专项培养项目,作为独立专业方向进行招生,旨在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培养一批跨文化、跨学科、跨法域,懂政治、懂经济、懂外语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二、培养目标与对象
该项目致力于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其主要招生对象则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生及全国统考的考生。
三、培养要求与方法
通过系统的培养,该项目毕业生应能够系统掌握国内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跨学科知识,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掌握国内、国际以及主要国家的基本诉讼程序,熟悉国际诉讼、仲裁业务;具备从事国内、国际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实务的组织和管理的能力;具有熟练运用外语处理涉外法律实务、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熟练掌握涉外法律检索、法律文书制作、法律谈判、法庭论辩技能。
其同样以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培养为主,学制为三年,主要培养方法包括:
1、学生在入学后适用专门的培养方案,偏重涉外法律课程,强化国际法律规则和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有相当比例的全英文或者中英双语课程。
2、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并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4、实施“双导师制”。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担任,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同时聘请具有培养涉外法律经验的联合培养法律实务部门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包括课程体系建设、论文指导、实习就业指导等。联合培养法律实务部门包括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仲裁机构、涉外大中型企业、全国性或者地区性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统称“联合培养单位”);
5、依托联合培养单位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实践机会。优先推荐学生赴国际组织、境内外知名律所等实习,通过校外导师开设讲座、实务单位和高校共同研究课题等拓展联合培养方式。
6、为学生提供赴世界知名法学院学生交换机会以及伦敦国王学院、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天普大学法学院等双硕士学位培养项目。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模拟法庭比赛等国际交流项目,锻炼法庭辩论等法律实务技能。
7、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以上就是有关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硕士的培养方案的相关汇总,相信对于各位考生的报考择校可作一定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研院校、考研专业信息,欢迎前往高顿考研频道!等你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