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已经进入备考阶段,贵州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包含了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复试调剂等重要信息,对于报考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目前,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还未发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贵州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2022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00余名,包含公开招考计划、推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在录取阶段,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专业(领域)的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我校2022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该报考条件的考生仅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请仔细阅读《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音乐专业(135101)音乐表演方向的业务课二在12月27日(8:30—14:30)进行,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音乐学院网站。
        五、复试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公开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1.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及其他要求。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中国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二)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大学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2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本文原文来自: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以上是关于贵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的内容,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到这里了,祝大家能够努力备考,马到成功!如果还有其他考研考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请登录高顿考研频道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