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包含了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近日,202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该院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5.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数据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招生计划10个,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二、报名流程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2023考研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试
  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科目为:112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230援藏计划英语、790基础课、890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加试
  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四、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2.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3个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六、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审计、汉语国际教育等10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应用心理、工商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学制3年。
  七、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8千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法律硕士:1.5万元/年。公共管理(MPA):1.5万元/年。工商管理(MBA):6.45万元/年。社会工作:1.5万元/年。翻译硕士(MTI):4万元/年。金融专业学位:6.9万元/年。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万元/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2万元/年。审计专业学位:3.9 万元/年。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1.5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全日制):5万元/年。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年交清,每年2.75万元。工商管理(MBA):9.9万元/年。
  5.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向学费参阅国际法学院有关说明或向学院咨询。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可参评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或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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