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由于该校所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未标注具体的成绩,故无法统计相关数据,请大家谨慎报考该校的会计专硕。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25300 会计 |
50 |
①199 管理类综合 能力
②204 英语 (二) |
复试科目:①专业综合 (会计学、财务管理)
②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加试科目:①管理学②统计学 |
二、初试参考书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型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学院复试细则
(一)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考核(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专业基础考核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MBA、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同等学力加试,即传统现场复试笔试部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随机抽取2道本人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试题作答,面试专家可根据情况进行追加提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随机抽取1道本人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试题、1道思想政治理论试题(农业(农村发展)硕士、
金融硕士不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作答,面试专家可根据情况进行追加提问。同等学历加试科目考核单独通过远程在线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线随机抽取2道加试科目专业试题进行回答,面试专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追加提问。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硕)、MBA专业基础考核(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会计、审计专业基础考核与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各为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为100分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专业或非专业,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提问的方式。面试专家根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毕业论文、获奖、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满分为50分。
4.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
(3)面试分必答题部分与问答题部分。必答题部分的考题采取考生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问答题部分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4)面试注意事项:中英文表达要清晰、流畅,中文表达使用普通话;仪容仪表整齐大方,着正装;备考考生必须在线耐心等待,面试完毕后务必立即离开在线面试室。
(二)录取细则
1.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硕)、金融专硕、农业(农村发展)专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综合能力考核(50分)。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2.管理类联考专业:
MBA: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综合能力考核(50分)。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审计、会计专业: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5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综合能力考核(50分)。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3.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4.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后确定。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情况,学院及时发布调剂招生计划。
5.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具体方法为: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硕)、金融学专硕、农业(农村发展)专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管理类联考: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40%。
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两位数。
6.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硕)考生排名按照专业方向(二级学科)对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专业硕士考生按照专业领域对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全国统考科目总成绩确定排序(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成绩确定排序)。根据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对考生依次进行录取。
7.以下情形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量化,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不予录取。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22届复试分数线及招生人数(不含特殊计划)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一志愿录 取人数 |
一志愿录取最高分/ 最低分 |
调剂人数 |
调剂最高分/最低分 |
会计 |
183 (45/90) |
49 |
/ |
0 |
/ |
五、一志愿拟录取分数区间及录取率
特殊计划 |
复试人数 |
录取人数 |
最高分/最低分 |
退役士兵计划 |
/ |
2 |
/ |
该校所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未标注具体的成绩,故无法统计相关数据。
六、报录比
院校不提供报录比相关数据。